從去年6月決定要結婚、10月合日確定好婚期,
距離現在也已經一年多了,
現在想想這一年似乎也沒想像中的漫長,
明天即將步入紅毯,內心很澎派也很緊張,
100.11.26是我們的結婚大日,據說也是今年最好的日子,
從好幾位朋友當天要趕2攤就看得出來



現在結婚登記,要嘛就是要提早3天登記,要不就是要預約假日登記,
若是在宴客後才去登記的話,就只能以登記日當天做為結婚日,
對我們來說,結婚證書就是要登記婚期這天才有意義,
趁著今天請假,早上我和龍大爺兩人到永和戶政事務所,


原本以為換發身分證需要重拍照片,到戶政前先到對面的巷子找到快照機器拍了很醜的證件照,
還好我沒拍,因為是換發所以櫃檯小姐說不需要新的照片
另外,原本我有設計我們的結婚書約,事先打電話到戶政事務所詢問後,
說是會把書約收走,所以做的再漂亮也沒用...於是就直接使用戶政的結婚書約印出,
繳交前先跟結婚書約拍一張,我們的證人是龍大爺的小叔和媒人小嬸喔~


今天也順便辦理戶籍遷入,活了32年終於可以投票了我!!!
因為每每到選舉日,搭火車的人爆滿到一個不行,
所以我從來沒回台中投票過

結婚登記大約需要30~40分鐘,
龍大爺整個等到想睡覺,因為這幾天我們真的太累啦


另外我跟戶政事務所買了醜醜的結婚證書NT100,留著紀念用~
不然書約被收走整個好空虛啊...
我們的結婚申請是11/25,生效日是11/26喔~證書上都記得清清楚楚的


最後再領換發好的身份證,
背面的配偶欄都多了對方的名字,好奇妙的感覺~~~~
我成為林太太啦!!!!!!




辦理結婚登記文件
戶口名簿(女方可不帶,之後須請家人把原本的戶籍移出喔!)
照片2吋1張(辦理時是說用原相片就可)
身分證
換發身分證費用:共100元
結婚書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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